只想和未成年「發生關係」? 究竟什麼是戀童癖?



圖文/志祺七七

根據 BBC 的報導,英國有一位 35 歲女子白天從事著家庭主婦的工作,晚上照顧放學回家的小孩。不過等到小孩去睡覺之後,她會在網路上化身成一位名叫克洛艾(Chloe)的 10 來歲女孩,然後開始追查那些想要不當侵犯孩童的壞人。這是怎麼一回事呢?原來這位家庭主婦還有另一個身份,她跟丈夫都是「影子獵人」(Shadow Hunters)這個組織的成員,這個組織會在社交網站上面偽裝成小女生,然後引誘那些想要跟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的人出現並報警逮捕。

▲▼             。(圖/圖文不符志祺七七youtube)


▲專門揪出戀童犯罪者的名為影子獵人之自發性組織。(圖/圖文不符志祺七七youtube)

什麼是「戀童癖」呢?戀童癖屬於一種性癖好,但它目前也被認定是一種精神障礙,醫學上稱之為「戀童障礙」(Pedophilic disorder)或「戀童症」(Paedophilia)。一個人要被診斷為「戀童症」,通常需要滿足幾個條件。

第一,對於青春期前的孩童或青少年會有反覆的強烈性幻想、性衝動或相關的舉動,而且患者所迷戀的小孩,年紀通常不超過 13 歲,然後這種狀況已經持續至少 6 個月。

第二,患者本身的年紀至少要滿 16 歲,而且跟自己喜歡的小孩之間至少要相差 5 歲。

第三,患者會因為這些強烈的性慾而採取行動,或是因為這些性衝動而深受困擾啦、導致人際關係受到阻礙之類的。

目前社會上普遍都把具有「戀童癖」的人直接等同於「針對孩童的性犯罪者」,但其實這樣的連結是不完全正確的。因為有研究指出,有些戀童症患者並不會真的對小孩做出性騷擾或性侵犯的行為,他有可能只是自己一個人被這種性傾向所困擾。而對孩童下手的犯罪者也不一定全部都有戀童症狀,比如說不覺得小孩是主要吸引自己的性對象。且戀童癖也不一定都是男性。

關於產生戀童傾向的確切成因,目前醫學上似乎沒有具體答案,而且也還沒發展出可以確實「治癒」戀童症的方法。目前提供給戀童症患者的治療方針,主要是著重在「降低對小孩的性慾」或是「加強對性慾的控制力」。而透過藥物來降低患者的性慾也是其中一種方式。

對此也有人提出如果我們現在是把目標放在「減少對小孩的傷害」,那麼這兩種治療方針的的效果恐怕還是比不上直接防止戀童症患者靠近小孩,還有對患者設下更嚴密的監控。



▲ 很多戀童癖犯罪者其實都是小孩熟識的人。(圖/圖文不符志祺七七youtube)

有資料就指出,在關於戀童癖的犯罪事件當中,大概有六、七成的犯罪者都是小孩的親人、鄰居、家人的朋友、老師、教練、牧師,還有其他經常跟那個小孩接觸的人。反而陌生人侵犯小孩的案例相對是比較少的。

此外,有人發現YouTube 上面其實有很多拍攝未成年小女孩活動的影片,內容通常是她們在做瑜伽啦、做戶外運動等內容,但上傳影片的人看起來並不像是那些小女孩本人。且有的影片留言區甚至出現標示 小女孩不經意出現身體裸露的橋段之 timecode。因此有人就在擔心上傳這類影片的 YouTube 頻道,可能已經變成了戀童癖的集散地。

某些研究人員也在擔心,如果那些具有戀童傾向的人在網路上集結成龐大的社群,那麼這可能會讓他們更容易基於自己的性慾而行動,而且他們也能彼此分享資訊、知道如何躲避追查。

雖然戀童傾向有可能是天生、無法改變的,但也確實不能放任戀童癖的人去騷擾小孩,畢竟保護孩童是一件更重要的事情。「慾望」本身並不是罪,只是如果「行為」冒犯到別人,那就不得不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