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美背包客化身乞丐 是窮遊還是濫用愛心?

▲▼             。(圖/志祺七七youtube)


▲歐美的乞丐背包客。(圖/志祺七七youtube)

圖文/志祺七七

最近一些東南亞觀光景點,開始出現背包客蹲坐在路邊行乞的現象,除了引起當地居民的注意,也成為警方加強勸導的對象。

根據新聞指出,泰國的桑空市場,不時會出現歐美背包客蹲坐在地上,身邊放一個碗和一個告示牌,寫著「哈囉!我正在進行環遊亞洲旅程。很不幸旅費用完了,希望好心的你可以贊助我旅費,讓我繼續完成這個夢想」。

像這種「因為旅費用盡,所以在路邊跟人乞討求贊助旅費」的乞丐背包客,近幾年開始引起不少爭議和批評。那這些批評,多半是圍繞在他們的身分和行為的巨大落差,而這個落差感的主要來源,可能多半是建立在我們對於乞討行為,長久以來有一個既定觀感的緣故。

從研究資料來看,乞丐的成因主要有兩大方向,分別是被動的「貧窮論」和主動的「職業乞丐論」。
貧窮論基本上可以分成兩種類型:

第一種,可能是遭遇天災人禍,導致經濟財產瞬間受到重創。
第二種,則是因為識字率低、健康狀況不佳、缺乏人際網絡等等,導致他們無法順利就業。

那除了這個以外,有些人可能因為某些特殊原因,例如他可能就是超討厭工作、或是認為自己去就業所賺的錢,可能比不上乞討,所以自發性地選擇以乞討作為他獲取收入的來源,那這就是第二種方向的「職業乞丐論」。

至於背包客行乞的行為,背後可能的問題,主要有兩個:

第一,這些背包客並不是因為謀生而行乞,而是旅費用完所以才在路邊求贊助。
第二,他們的行乞行為,可能影響到真正需要幫助的街友。

基於這些問題,有些人對「乞丐背包客」的乞討行為,是抱持反對態度。

他們認為,乞討不是為了養家糊口,而是贊助旅費,不太妥當。有多少錢就玩多遠,用別人的善意讓你繼續旅遊,感覺說不過去。

而且如果背包客是來自比較富裕的地區,結果卻跑到收入水平比較低的國家、對當地居民乞討,也是不太妥當。

但也有人贊同這種行乞方式。

他們認為,讓大家贊助一個旅行夢,本身沒什麼不對,而且這樣的乞討,也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事實上,針對背包客的行乞現象,這幾年,部分亞洲政府已經開始祭出管理政策。

比方說泰國海關會要求,持有觀光簽證的旅客,證明他們帶的錢足夠應付旅行開銷;而印尼的峇里島地區還制訂新法,所有被抓到的乞丐背包客,通通會直接送到該國的大使館處置。

而以台灣來說,這樣的行為可能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2條第1項第1款規定,「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場所,乞討叫化不聽勸阻」。

另外,如果中國民眾持觀光簽證來台,卻在街頭行乞,可能也會觸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的罪名,被依法送辦。

也許有人認為,乞丐背包客不就是一種「窮遊」嗎?

但窮遊的意思或許比較像是在經費拮据的情況下,以現有的預算,想盡辦法完成旅程:也許是一天只吃兩餐,或是睡在機場。它仍然是有個規劃在,還是跟乞丐背包客這種先享受,再來乞討旅費,本質上不太一樣。



▲對於乞丐背包客行為的疑慮。(圖/志祺七七youtube)

總之,一個負責任的旅行,不只是為了自己的享受,還要能思考到自己對當地的影響,盡可能把壞影響降到最低,某種程度也有助於提升旅遊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