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風南山退貨爭議 實體商店想退貨該怎麼做

▲貴婦大鬧南山微風服飾店遭警方以強制力壓制上銬逮捕。(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貴婦大鬧南山微風服飾店遭警方以強制力壓制上銬逮捕。(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一名婦女日前在微風南山百貨購買精品大衣,原以為該品牌為義大利製造,回家後才發現原產地是中國大陸,並質疑標示與品牌名稱不符,因此回到門市退貨,不過遭到店家拒絕。結果貴婦情緒失控大鬧專櫃,遭到警方上銬逮捕,而整段失控的影片也在網路上流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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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王郁萱律師表示,隨著消費者對自身權益意識的提高以及網購的蓬勃發展,全球消費者每年退回約7兆新台幣的商品,但在消費者已逐漸習慣網購的退換貨模式時,還是要留意於實體商店消費時的規則。

一般我們在於實體店面購買商品時,雖然並沒有和賣方簽訂合約,但由於雙方互相表示意思一致,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在民法上已算是『 諾成契約』,所以一定要在消費的當下,確認商品或服務無誤後再行購買!除非是店家有特別承諾退換貨之權利,否則在實體店面完成購買行為後是無法任意主張解約退貨的。

▲王郁萱律師。(圖/王郁萱律師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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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消費者若是在實體商店購買後不滿意,想要退換貨,可以依據消保法第43、44條規定,向商家、消費者保護團體、消費者服務中心、政府消保官、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等進行申訴或者調解。

另外,在購買的商品或服務具有瑕疵的情況下,也可以依民法第354、359及360條之規定,請求減少價金或解除契約,以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