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放振興券用健保卡」民團憂出賣個資 陳時中:若使用會取得授權

▲▼0527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圖/指揮中心提供)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圖/指揮中心提供)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隨著疫情逐漸趨緩,為刺激消費政府將發放振興券,行政院規劃推出「振興券」,傳出可能比照口罩實名制用健保卡領售;然而健保卡涉及民眾隱私,且依據相關資料存取管理辦法用途僅包含健保署服務、醫事服務機構用途等,民團批評恐淪為違法濫權行政行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28)日表示,如果使用健保卡,一定要取得授權、完備相關法規。

政府規劃每人消費1,000元即可獲得3,000元振興券,低收入戶則免費領,正式方案將於6月2日由行政院長蘇貞昌進行報告。據瞭解,振興券將在7月正式發放,目前規劃採用電子支付與實體券並行,紙本方面傾向採健保卡認證,並預計在郵局、超商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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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製發及存取資料管理辦法》規定了健保卡有三項用途,「供領卡人在健保醫事服務機構做醫療用途」、「申辦健保署提供的服務」、「申辦健保署與其他政府機關(構)合作的網路服務。」

台灣人權促進會指出,行政院在疫情期間授權超商可使用健保卡領取口罩,本已有違法疑慮;而行政院如今要授權超商以健保卡領售振興券,更將是進一步違法濫權的行政行為。

台權會也認為,若行政院授權各超商執行實名領售振興券,則消費者的消費紀錄將更容易被業者所掌握,這個政策也將成為行政院明目張膽透過其利誘,將人民個資販賣給企業的狀況。

媒體提問指出,若振興券使用健保卡銷售的相關法源依據,陳時中表示,振興券發放還在規劃中,會以最方便方式進行,目前還沒有確認用什麼方式,如果使用到健保卡要有一定授權、相關法規完備,在合法範圍內才可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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