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防法修法「加熱菸有開放空間」 董氏憂青少年成癮:公衛台灣竟然妥協

▲▼電子煙。(圖/路透)

▲電子煙。(圖/路透)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菸害防制法》已經13年未修,國民健康署今(29)日預告修法草案,明確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的輸入製造販售,但是加熱菸方面定位仍不明,若公告為「指定菸品」,只要經過健康風險評估就可開放。董氏基金會對此表達不滿,並指出,加熱菸對青少年具有吸引力,與電子煙一樣應該是被禁止的新興菸品,以公衛成就為傲的台灣竟然認為可以這樣妥協修法。

國健署簡任技正呂孟穎表示,電子煙本身使用煙油等化學物質,法案中明確定義為「類菸品」被禁止輸入販售使用,至於加熱菸品,本身使用煙草柱等原料,目前屬性還無法名確定義為「類菸品」或者「指定菸品」,還需蒐集意見並與財政部討論進行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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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麗表示,新版菸防法在禁止吸菸年齡上修、菸盒警示圖文、無煙環境等都有明確調整改進,但匪夷所思的是,電子煙、加熱菸都一致被認為是應禁止的新興菸品,但法案中卻看出對加熱菸的妥協。

林清麗說,「這與過去三年衛生部門主張不同」。她認為有兩種可能,一是被菸草公司遊說欺騙,另一則是不敵美方政治經濟壓力。

林清麗感嘆,衛福部長陳時中防疫打了漂亮一戰,且曾經說「不讓台灣下一代成為電子煙、加熱菸等新型菸品的受害者」,但公衛台灣竟然對菸品妥協,覺得修法「這樣就夠了」。

加熱菸對青少年吸引力不亞於電子煙,林清麗舉例,日本開放加熱菸後,不抽菸的青少年使用加熱菸人數增13倍;韓國也看到類似增加情況,怎麼會選擇性禁止電子煙,卻開放加熱菸。

儘管法案還需要經過立法院審議,但林清麗相當悲觀,一旦主管機關變了,加上順時中的高民調,恐怕沒有人敢站出來反對。

呂孟穎表示,以衛福部立場仍希望把加熱菸歸類於類菸品,但目前和財政部尚無共識,還需討論,修法草案若順利於下會期送入立法院審議,最快明年可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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