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士來台需持陰性證明 指揮中心放寬「登機前3個工作天」即有效

▲▼防疫,機場,口罩,出入境,交通,旅客,地勤,桃園機場,桃機,出國,流感,航空業,航班,邊境管制。(圖/記者李毓康攝)

▲外籍人士入境台灣需檢附檢驗陰性證明,入境資料照。(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新冠肺炎疫情衝擊國際,國內邊境管制逐步開放,6月29日放寬外籍、港澳人士入境,對於獲准入境台灣者必須檢附登機時間前3天內的新冠肺炎陰性報告,然而卻有外籍人士反應檢驗量能與作業時間問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日表示,報告時效可從登機前3天內放寬為「3個工作天」。

▲▼0702中央流行指揮中心記者會,羅一鈞。(圖/記者徐斌慎攝)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中央流行指揮中心記者會,副署長羅一鈞主持。(圖/記者徐斌慎攝)

根據指揮中心最新規定,外籍人士除觀光、一般社會訪問以外,均得提出申請入境我國;港澳人士則以特殊人道考量及緊急協處、商務履約、跨國企業內部調動、已取得我居留證國人配偶、子女及商務經貿交流得提出申請。獲准入境台灣之外籍、香港及澳門人士,要求應於航空公司報到前,主動出示「表訂登機時間前3天內之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英文版)」,並配合入境後居家檢疫14天及必要之檢疫措施。

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表示,由於每個國家檢測量能不一致出現實務上問題,指揮中心已經有通知航空公司改以「三個工作日」的方式放寬,避免假日無法檢驗的問題。

羅一鈞舉例,如果該名外籍人士要搭週一的班機,按之前的規定必須在上週五就完成檢驗,但週末兩日為假日,週一恐怕就無法取得報告,新規定來看,只要於週三前取得報告搭機,可以合乎規定。

根據指揮中心規定,入境台灣,除本國籍人士無須檢附檢驗報告,外籍人士若以外交公務、移工、學生等分別經外交部、勞動部及教育部列為專案管理對象,屬防疫風險可控者,以及以緊急協處個案或隨船入境船員等取得核酸檢驗報告確有困難者,可免檢附「登機前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