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18年!政院通過「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正草案 保障藝文工作者

▲▼藝術收藏品拍賣官游文玫專訪。(圖/記者李毓康攝)

▲行政院通過「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正草案,主要新增保障藝文工作者權益、增訂有關藝術品交易租稅改善機制。(示意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林育綾/台北報導

「文化藝術獎助條例」法規自民國91年6月修法後,18年來未變動,而為了因應社會變遷、文化治理思維翻轉及文化多樣性發展,並配合去年《文化基本法》公布施行,文化部去年6月起推動「文化藝術獎助條例」草案修正,今(26)日行政院於院會通過該修正草案!主要新增保障藝文工作者權益、增訂有關藝術品交易租稅改善機制,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今(26)日院會通過文化部擬具「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文化部表示,自民國108年6月規劃及推動「文化藝術獎助條例」草案修正,相較現行條文,除依現行立法體例,整併屬給付行政處分之程序規範條文,又考量立法意旨並非僅限於獎勵與補助,朝積極扶持文化藝術工作者及事業,促進文化藝術永續發展,一併修正名稱為「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共計34條條文。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文化部指出,本次修正法案重點,新增「權益保障」專章,配合《文化基本法》第20條規定,增訂促進文化藝術工作者加入勞工相關保險之輔導措施;廠商辦理政府機關等之藝文採購,應為其未能投保職業災害保險之直接勞務提供者,投保商業保險代之;提供契約指導原則及緊急危難協助之依據等,增進對藝文工作者權益之保障。
 
而為活絡台灣藝文產業市場,增訂有關藝術品交易租稅改善機制,首先,文物或藝術品透過展覽、拍賣活動交易之財產交易所得採分離課稅方式,稅率按成交價額之6%為所得額,依20%稅率扣取稅款;其次,來台參展或拍賣之文物、藝術品進口,可提供書面保證時免預繳稅款保證金。期盼積極打造藝術品交易的友善環境,期待以上兩項租稅改善措施,能更加活絡台灣藝文產業市場,進一步成為亞洲及國際藝術品交易的重要據點。

►我們的美麗就用白紙黑字寫下來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