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不嫌多?史上最富有法官張家慧斂財1.88億 判刑18年

▲「好野郎法官」張家慧,保守估計財達達200億人民幣。(圖/翻攝自大陸網站)

「好野郎法官」張家慧,保守估計財達達200億元人民幣。(圖/翻攝自大陸網站)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前女副院長張家慧,因為非法收受財物達4,375萬元人民幣(約1.88億元新台幣),周五(4日)一審遭判刑18年。

張家慧曾被檢舉家族資產超過200億元人民幣(約860億元新台幣),被稱為「中國史上最富有法官」。她當庭表示不服判決,但未知是否會上訴。

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在起訴書中表示,從2006年起,張家慧利用擔任海南高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黨組成員、副院長等職務所賊賦予的權力,透過打招呼等方式為相關單位和個人牟取利益,直接或透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

案件發源於去年5月,一封長達47頁、近2萬字的檢舉信引起輿論關注。該信中稱,張家慧及其前夫劉遠生共建了一個龐大的商業帝國,多年來瘋狂攫取巨額財富,「保守估計達200億」。

海南省委政法委同年5月主動成立聯合調查組,對網路反映有關張家慧夫婦的問題展開調查。同年11月30日,聯合調查組透露調查結果,指2016年1月張家慧填報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時,瞞報、漏報劉遠生實際控制和參股的26家公司。2017年3月,張家慧和劉遠生辦理離婚。

報告指出,張家慧未如實申報個人有關事項的行為已違反組織紀律。她「善於偽裝,品行低劣,私欲膨脹,以權謀私」,因嚴重違紀違法,決定開除她的黨籍及公職,同年12月1日張家慧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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