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部強行通過2歲幼兒入混齡班 教團斥無視民意逆風而行

▲馬蘭榮家設置非營利幼兒園「小鯨鯊」。(圖/記者楊漢聲翻攝)

▲教育部修法放寬2歲學齡幼兒混齡上課,引發教團不滿。(圖/記者楊漢聲翻攝)

記者楊惠琪/台北報導

為解決家長送托需求,教育部日前預告修正《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第2條草案,開放幼兒園在招收3歲以上、未滿4歲的班級有餘額時,可以招收學齡未滿3歲幼兒(但實際年齡已滿3歲)。但引發教師團體批評是「混齡教學」,影響幼兒照顧品質,恐導致「2歲專班泡沫化」。

教育部原本在今年6月提出該修正草案,因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靖娟基金會等團體反對,教育部表示會聽取各界意見再研議,並於8月18日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進行政策討論,本月24日二度預告,為期2個月,會再廣徵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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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總今指出,教育部於8月18日,依公共政策網路平台的程序,邀請了10多位民眾參與線上對話討論,與會民眾一面倒反對該政策,但教育部不但沒有調整內容,還「堅持逆風而行」,強行要讓2歲幼兒混齡和3歲幼兒上課的政策上路。

全教總批評,教育部在3個月內「二度」完成修改法令的行政程序,如果這不是「別有所圖」,那什麼才是「別有所圖」?質疑蔡英文政府的公共網路政策參與平台,只是徒具形式的「官方一言堂」?

教育部回應,修法只是調整讓「實際年齡」滿3歲的幼童,能與「學齡」3歲的幼童一同上課,不至於產生混齡上課的情況。此外,幼兒園須同時符合3個條件,包括必須設有3歲專班;未設置2歲專班或2歲專班已額滿、3歲專班有餘額;幼兒必須實際年齡滿3歲的當月才可入班。但考量各界意見多元,近日會再廣徵各界意見,做為修訂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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