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介紹的設計師就不用簽約?(圖/House123)
圖文/House123提供
你好 我是愛莉老師,我最喜歡的是房子和孩子。
房子有了地段、建材、外觀、基地大小等「硬件」,也要有裝潢、設計這些「軟件」。依據消保會的統計,室內裝修糾紛一向高居消費糾紛之冠。由於許多裝潢糾紛都與「朋友介紹」的設計師有關,當初礙於人情壓力,加上把對朋友的信任移轉到設計師身上,不僅沒有詳細閱讀合約就草草簽約,有的甚至只有一紙報價單,沒有簽約。等之後遇到糾紛時要舉證對方違約,卻發現沒有詳細的書面資料可以佐證,使得雙方各說各話,無法求償,如果房子又因為裝潢問題導致無法入住,就會覺得身心俱疲,快要崩潰。
「合約」可以說是裝潢工程中最重要的一份文件,詳細規範雙方的權利義務。舉凡簽約人、工程地點、工程範圍、項目、工程期限、各期工程款項的支付時間等都會條列在合約裡面,並以「報價單」、「設計圖」做為合約副件。
此外,由於許多裝潢的糾紛都發生在施工建材和品質不良,所以報價單上除了明訂尺寸、數量外,還要標明建材的品牌、規格,日後進行驗收時才能明確點交。
屋主收到報價單後,一定要詳細閱讀,如有不熟悉的建材,可以請設計師或工班帶你到建材行看實品,確認ok之後才簽名。只要合約和附件上有標明建材,屋主簽了名後就代表同意使用。至於好不好看或實不實用,必須在簽約前就確認清楚,否則除非最後交屋的建材有瑕疵或與報價單上不同,不然不能因不喜歡或其他主觀因素要求賠償或重做喔!簽約前一定要仔細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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