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民從明年開始,可以在出生證明和身分證上的性別欄,選擇除了男性、和女性)之外的第三性別(X)。(圖/翻攝自志祺七七Youtube)
圖文/志祺七七
10月9日,美國紐約市長白思豪(Bill de Blasio)簽署了一個法案,從明年1月1日開始,在紐約出生的市民,可以在出生證明和身分證上的性別欄,選擇除了男性(M)、和女性(F)之外的第三性別(X),此外,以後如果有要更改性別,只要個人宣誓書就好,不需要任何經由醫療專業人員的證明文件。
Youtube頻道『圖文不符x志祺七七』這次要帶大家了解一些概念上容易被混淆的性別名詞,以及針對第三性別法案的正反觀點。
「生理性別」是指一個人出生的時候,醫療人員根據嬰兒的生理特徵所判斷而來的性別。但也有少數的人在出生的時候,同時會擁有兩種性別的特徵,或生殖器官可能不是那麼清楚,導致他的「生理性別」難以判定,這些身世特殊的孩子就有可能是性別不明的雙性人。
而「心理性別」,就是他覺得自己是屬於男生、女生,或其他非傳統觀點的性別。如果把生理性別與心理性別交叉比對,我們就可以得到這個人的「性別認同」,生理性別與心理性別一致的,他的性別認同就是「順性別」,而不一致的,就是所謂的「跨性別」。
▲生理性別與心理性別一致的,性別認同就是「順性別」,而不一致的,就是所謂的「跨性別」。(圖/翻攝自志祺七七Youtube)
心理性別與認同都是屬於當事人對自己的主觀意識,外人難以定義,而「性取向」也是一樣的,它指的是「一個人會被什麼樣的性別給吸引」,所以有異性戀、同性戀、雙性戀、無性戀等不同的性取向。
至於「性別表現或性別氣質」,就是一個人的外顯行為跟特質,看起來是像傳統印象中的男生或女生這樣。當他的性別氣質不符合社會期待的時候,例如明明是男生卻老愛玩洋娃娃,就很容易會招來異樣的眼光,然後過得不是很自在。
「第三性」狹義上來說應該是生理上的「雙性人」,但像紐約這種不需要醫生背書就可以改成X性別的情況的話,就不僅限是生理上的第三性,心理上的跨性別者也可以選擇要以第三性的身分展開生活。
▲▼一旦確立了「第三性」在法律中確實被承認,政府就能修訂跟性別有關的條文內容,以達成保障權益的目標。(圖/翻攝自志祺七七Youtube)
身分證上面掛什麼性別,究竟差別在哪裡呢?為什麼需要法律給予第三性的選項?最重要的精神當然就是為了要「減少歧視」並「保障權益」。像是婚姻關係、就業保障等等,一旦確立了「第三性」在法律中確實被承認,政府就可以進一步去修訂所有法律中跟性別有關的條文內容,以達成保障權益的目標。
對於這件事有不同正反方觀點。支持者認為,在生理性別上本來就是有所謂的「第三性」,所以增設第三性給人自由選擇,本來就非常合情合理。
而反對方的論點,志祺七七主要整理出兩種,第一種是「技術上有許多困難」,第二種是「這並無法真正消彌歧視」。
抱持第一種反對觀點的人認為,這牽涉到的範圍非常廣泛,要施行的話有太多障礙,像是:如果去沒有設立第三性的國家是不是就沒辦法入境?廁所是不是都要全面增設X性別?
而第二種反對觀點的人認為,身分證的功能是國家管理秩序的依據,不是登記性別認同用的,就算讓人在上面選了「第三性」,也依然改變不了歧視的事實,因為真正的困境,是來自於每個人心中那個根深蒂固的性別二元概念,所以某種層面上,這個措施可能還會強化固有的「刻板印象」,反而讓雙性人或跨性別者更難走出歧視。
關於這些正反觀點,志祺七七認為,即使它並沒有辦法在一時之間就馬上消彌歧視,但政府應該要讓每個人民都有選擇自我認同的自由,提供第三性的這個選項,至少可以讓跨性別者或雙性人士在沒有進行性別重置手術的時候,還可以持有一張符合現實狀態的身分證件,而不是得屈就於自己的生理性別。「正視差異的存在」雖然無法直接彌平歧視,但可以是第一步。
▲▼今年年初政府也曾打算在「身分證改版」計畫中,取消性別欄或增加第三性的性別註記。(圖/記者知足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攝)
今年年初的時候,政府也曾打算在「身分證改版」計畫中,取消性別欄或增加第三性的性別註記。對於這件事,你的看法又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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